英文名:sunscreens

中文名:防曬品

成分描述:在美國被看作是非處方藥品,並受到FDA的嚴格監管。防曬產品可以避免曬傷和其他的陽光傷害。關於防曬品的使用有很多錯誤觀念,因此FDA在2002年制定了新的監管規則,相關規定刊登在《消費者雜誌》(Consumer)2002年7—8月號上,“按照新的監管規定……化妝品公司不得繼續使用一些容易讓人混淆的術語如‘隔離’、‘防水’、‘全天防護’、‘阻隔可見光及紫外線’等。而不含防曬成分的仿曬產品則必須寫上‘本產品不具有防曬功能,曬太陽時如果沒有使用防曬產品,即使沒有曬傷也會造成皮膚老化、皮膚癌和其他後遺症’的警告語。” “大多數消費者通過SPF值來衡量產品的防曬能力,研究發現,大多數消費者都認為SPF值越高表示防護效果越好。” 但FDA指出,“很多人錯誤地認為SPF值越高防曬效果就越好,消費者為了在陽光下待更長時間而使用SPF值高的產品,但防曬產品並不是用來延長曬太陽的時間,使用防曬品之後,我們還是無法避免陽光的傷害,最新的研究發現,只要曬傷的十分之一能量就可以造成皮膚傷害。” “皮膚科檔案雜誌(Archives of Dermatology)的一篇研究報告指出,一般人塗防曬品的用量都只有推薦用量的一半,這樣只得到了一半的保護。”建議防曬產品一定要大方使用也得到了其他研究的支援(出處:Photochemistry and Photobiology, 2001年7月,61—63頁)。參見sun protection factor和UVA。

成分分類:Miscellaneous

成分分類(中文):其他

含有此成分的寶拉珍選產品:

清透修色隔離粉底液SPF30